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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

陕西-西安 03-27 12:36  悬赏 10  发布者:Qix2767 回答:(3)
从公司合同终止离职,公司给付的经济补偿金是基本(合同上的工资标准)工资(4000元)的3.5个月,因为我是外派人员,我每月的实际工资是基本工资还有驻外补贴800元,还有年终奖励大约1万元,问:这样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我能争取的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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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3-29 09:16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应按合同终止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你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3-27 16:08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应按合同终止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驻外补贴,年终奖在内;
    3,单位不按上述规定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你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1-03-28 05:30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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