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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房价纠纷

海南 06-26 00:38  悬赏 15  发布者:oloo0 给我留言  回答:(1)
【遗产分割协议书】
被继承人:卢某某,身份证:XXXXXXXXXXXXXXXXXX;
继承人:卢某,身份证:XXXXXXXXXXXXXXXXXX,被继承人之大女儿;
继承人:林某,身份证:XXXXXXXXXXXXXXXXXX,被继承人之二女儿;
继承人:卢某某,身份证:XXXXXXXXXXXXXXXXXX,被继承人之小女儿。
  被继承人于2012年11月9日病故,因被继承人未留下任何遗嘱尚未分割,继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各继承人应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世,构建和谐家庭氛围为原则,合理处分被继承人遗产,不得侵吞、夺占或企图侵吞、夺占其他继承人份额。
  二、各继承人确认,依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名下所有财产系为被继承人个人财产,其中流动资金分为三份,由被继承人之大女儿、二女儿以及小女儿共同平分;固定资产为被继承人单独所有住宅一套房,房屋地址:XXXXXXXXXXXXXXXXXX,房权证号:D-58591,按市价约16万元分为三份,由被继承人之大女儿、二女儿以及小女儿共同平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各继承人妥善保管。

这是遗产分割的具体内容,我想要咨询律师的是,除去流动资金分割的协议已经谈一致外,这个房屋房改总价当时是在2011年04月20日买下时是2万多元,继承人小女儿不愿以当时购买房屋的价钱分割,自己去找了人评估了那套房子的市价得出16万元,想以这个价钱来进行分割,但是大女儿和二女儿不同意按这个16万元来分割,三人协议签字让房屋中介来评估,但是到至今此事还未办妥,这份遗产分割协议已三年没结果,那些流动资金会不会有期限之后都不能办理或者被充公呢?房屋分割这块必须要按照市价来分吗?或者您有什么建议可以能尽快帮助我办理好这个协议的麻烦請留言给我,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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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6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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