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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申请房屋买卖解除合同

广东-广州 04-02 02:26  悬赏 5  发布者:DuM2295 回答:(6)
您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去年12月初和买房人通过中介签订了买卖房屋合同,当时是想改善住房,卖掉小的房子,换件大的。双方约定,1月底前办好一切手续。但因为买房的贷款审批3月初才批下来,可是2月底出新政,我之前有贷过两次款,第三套房必须要一次性付款才能买到房,这样的情况我根本没办法承担房款。也就是说,我卖了这套房,也买不到房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如果申请解除合同,请问可行吗?是不是算免责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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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02 02:30
可以情势变更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1-04-02 07:05
合同有没约定,最好把合同给本律师看
回复时间: 2011-04-02 07:10
上述问题处理并没有统一的案例,个人倾向认为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关键还要仔细研读所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政策文件等。
回复时间: 2011-04-02 08:13
具体看你们的购房合同约定。
回复时间: 2011-04-02 17:05
可以,但合同有另外约定情况除外。
回复时间: 2011-04-02 20:51
可以要求以情势变更解除合同,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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