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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与卖方、中介签署深圳二手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房产证是卖主的名字,且卖主说有卖房的权利,后续双方

 07-01 16:47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河北-河北 回答:(1)
今年与卖方、中介签署深圳二手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房产证是卖主的名字,且卖主说有卖房的权利,后续双方配合也一直很顺利。但在计划过户前一天,突然得知卖主已离婚,离婚时双方没有正式财产分割协议,只是口头承诺房子属于卖主,现卖主前夫不同意卖房。我想咨询下,之前签的买卖合同该怎么履行?若后续不能履约,是否可以按买卖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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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年07月01日 16时52分
您好,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房子属于卖主,则合同有效,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房子属于卖主,买卖合同有效但是履行不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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