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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老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

广东-广州 04-02 15:20  悬赏 10  发布者:dbo6097 回答:(5)
您好!我2008年4月份与公司签订3年合同,因去年10月份心脏瓣膜手术请假,公司批准2011年5月1日上班,但是我2008年签订合同到2011年4月份就到期了,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公司可以拒绝不再与我签合同吗?如果他们不与我签合同了需要赔偿吗?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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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02 15:25
你可以任选其一:
一,你可以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付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4-02 17:09
你好,如果单位不按照法律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4-02 21:01
单位应当与你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不签可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1-04-02 23:18
必须要跟你续签,否则双倍赔偿(咨询QQ1979893429广州)
回复时间: 2011-04-04 16:30
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拒绝与你签订,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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