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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找工作为由收取钱财

河北-唐山 07-07 18:30  悬赏 0  发布者:ll1009 给我留言  回答:(1)
孩子已毕业一年急于找工作,经由同事介绍得知宁某总是给人找工作。宁某说铁路招乘务员交五万五,成功后月工资5000-6000。于是就交给宁某五万五,孩子却拿回一个与北京至爱人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的“乘务员上岗实习协议”,协议说每月600元工资,一年后续签两年期的合同。一年期满,却以孩子考试分数不合格没有续签合同。经咨询派遣公司是不应该收钱的,派遣公司也不承认收钱了,派遣公司也没有理由和劳动者签实习协议。请问:宁某所得五万五是属于经济诈骗还是不当得利?该通过什么渠道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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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07 19:45
你好,涉嫌诈骗,协商不成建议报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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