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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屋分割协议分割书

 04-07 10:22  悬赏 0  发布者:曾衫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1)
因老大有事所以提议由户主(母亲)转为老大,房屋所有权为三姐妹共同拥有.老二和老三同意转户,户主为老大,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入下:一、 房屋仍由母亲无偿居住,三姐妹应随时关心、看望,但不能长期挤住进去;
二、 母亲百年之后,由三姐妹共同处理此房产,任一个人无权单独处理。处理方式分为:
1、 老大居住或出租,按房屋租赁方式签订合同,按当时市场价收取房租三姐妹平均分配(扣除各项税费以后);
2、 共同商量出售,扣除各项税费以后三姐妹平均分配;
3、 闲置,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三姐妹平均承担。
三、 为防止意外发生,在母亲居住期间,处理此房产之前,由老二保管房产证,由老三保管土地使用证,老大保管发票。
四、 此房产在未分割前,不受户主名字影响,按宪法、婚姻法、继承法规定处理。
五、 本着姐妹情谊为重,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意见不一致,可通过法律程序裁定。
六、 本协议一式四份,三姐妹签字、按手印后有效,老大、老二、老三、母亲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人(签字按手印):

请问这份协议不去公证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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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4月07日 10时57分
1、缺少违约责任;
2、可以请律师修改,并由律师见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太感谢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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