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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应当由谁举证

四川-内江 04-11 11:00  悬赏 25  发布者:scstsy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了8个月的时间,企业没有与我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计件工资,我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上,星期天和节假日都没有休息,老板要降我的工资单价,我不在这家企业工作了,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请,要求企业支付给我的经济补偿金和二倍的工资,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我的申请。企业老板在答辩中称,说我是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不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二倍的工资。请问律师,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是应当由劳动者举证还是由用人单位举证?谢谢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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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1 09:04
第六条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你的工作明显不是非全日制用工,你有其他证据,可以马上推翻对方的主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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