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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假工资,实际工资高于生育津贴,公司不按实际工资发放违法吗?

广东-广州 07-17 17:28  悬赏 0  发布者:jjjian……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即将休产假,公司告知我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公司自己定的3000元),生育津贴下来再把差额(公司交的基准为3500元左右)补给我。但是我每月实际领取的工资是4650元(职位工资,不存在绩效或者提成),另我的劳动合同上试用期工资为4000元。如果公司不按就高领取发放我实际工资4650元,算违法吗?我有立场要求公司必须按照我实际工资发放吗?
在网上了解到产假工资的发放标准如下。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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