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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劳动纠纷

 04-20 19:22  悬赏 10  发布者:封存往事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8)
我是北京私企一名职工,09年3月31日办理入职手续,但是在2010年中旬左右(具体记不清了,但应该可以查到记录吧)单位才给我上保险。今年3月底我续签了二年的合同,4月终于公司以我不适合本岗位为由要求我立即办理离职手续(本人在单位任职销售,说我连续2个月业绩不好)。
我想咨询下,如果单位执意让我离职(我上网查说如果合同期内单位认为员工不适合该岗位,应先调部门,如果还不合适再辞退,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我能获得什么相关赔偿吗?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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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4月20日 20时46分
单位行为是违法的,你可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同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非常感谢你们!!!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20 19:26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补缴保险。
回复时间: 2011-04-20 19:26
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和补缴保险。
回复时间: 2011-04-20 19:27
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如单位以你不适合本岗位为由辞退可以要求相关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4-20 19:33
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4-20 19:38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和补缴保险
回复时间: 2011-04-20 21:47
你好,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4-21 12:01
你好!
1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违法,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赔偿。
2 你可以去劳动稽查要补缴社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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