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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未休年假的补偿问题

 04-22 13:34  悬赏 0  发布者:网腻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6)
各位律师,我在公司工作2年多,去年未休年假有6天,其中有1天为公司提供的带薪休假。今年年休假有11天,同样包括1天的公司提供的年假。本月本人即将离职。
请问:去年未休的年假是按照6天计算还是按照5天计算?补偿金是日工资的300%还是200%,另外今年的年假如何补偿,是否是10/12 ,也就是4月底离职有3天的年假,但必须在离职的本月用完?公司不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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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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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4月22日 13时57分
你好!
1 去年未休年假为5天,补偿金为日工资的300%;
2 今年的年假休完就的也应该给予补偿,300%;
3 公司不给补偿,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22 13:47
去年的年假按照5天计算300%的补偿.今年离职前没有休年假的,单位也应该给予300%的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4-22 13:52
去年未休年假为5天,补偿金为日工资的300%,今年的年假休完就没有补偿了,否则和去年一样
回复时间: 2011-04-22 13:58
最好能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4-22 14:56
你好,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去年未休5天,按照5天计算,带薪休的一天若给的不是三倍工资,可以主张补足
回复时间: 2011-04-22 15:12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去年未休5天×300%,
今年休完,不予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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