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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社保补交问题咨询

江苏-无锡 07-07 12:49  悬赏 0  发布者:xudm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于去年9月27日(08年9月27日)进现在的公司上班,当初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不交社保,转正后补交,可昨天我在网上查询,公司有6个月的社保都未给我交(从试用期开始到转正后3个月都未交),到本月只给我交了4个月的社保,但从试用期开始公司便每个月在扣工资(个人部分),直到今天我找人事,人事说不能补交!所以想咨询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6个月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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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07 13:20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给予赔偿。
回复时间: 2009-07-07 13:09
可以要求
回复时间: 2009-07-07 15:52
你好,从理论上是可以补交的,但社保系统真的交不起来,你可以主张单位赔偿你这期间的社保损失。
回复时间: 2009-07-08 11:32
您好!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09-07-08 16:02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回复时间: 2009-07-08 21:38
可以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回复时间: 2009-07-21 19:39
您好!建议您带好相关材料到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天创世缘D1座1506号北京市新坐标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为宜,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孙律师常年联系电话:135818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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