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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签订劳动合同辞职

湖北-武汉 05-05 10:51  悬赏 20  发布者:yq5265……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一家电视购物公司的话务室工作,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等我么到公司培训结束后才知道的),我在那里做了1个多月,现在辞职,但是公司要求必须按公司流程再多做十天。我不同意并表示我知道法律上面有规定我可以不用做十天那么久。公司主管则表示,要是拿法律,公司这么大也有法律顾问,公司一直未签合同的运营这么久也不怕。并且威胁说如果拿法律说,那她可以把我所有在公司工作的信息全部删除到时候什么也证明不了我在这里上过班,她可以让我就一分钱都拿不到。(因为公司一直有规定不允许带任何私人物品尤其是电子产品、手机到公司,而且公司的员工也都是用的假名,所以自己也没有证据)后来我表示我可以继续做几天,但是她还是让我可以马上辞职了,并让我办离职手续,把所有东西交还给公司包括工牌。可是如果所有东西交换给公司就真的什么证据都没有了,可是不交就不能离职,所以我还是交还给公司了办了离职。但是如果到时候公司不发我工资或只发一半我怎么解决呢?
问题补充:
首先因为之前还没有发过工资,所以没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名册,公司不签合同也不交任何保险,所以没有任何缴纳各种保险的记录。工作证在离职的时候必须上交才能算离职。在用人单位招工时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都在公司那里,她耶可以销毁。考勤记录也可以删除。而且公司总也在换名字,但是竟然没有任何部门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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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05 11:11
你好,详细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5-05 10:59
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就可以离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证明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有以下几种: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名册,缴纳各种保险的记录2、工作证、服务证等3、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招工时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证言,其中1、3、4项由用人单位提供,如果单位不提供的,认为劳动关系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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