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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7月份通过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手续,中介费是3万5千元

吉林-吉林 08-15 10: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今年7月份通过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手续,中介费是3万5千元,工作地点在新加坡说加班多一个月能拿到人民币一万多,去了新加坡干了一个月没有加班什么的,和之前承诺的不一样,干了一个月四千人民币都没有拿到,之后我联系了新加坡的中介方,对方答应给我退1万4000元,承诺我回国后把钱打给劳务公司,我回国后,却迟迟不给,请问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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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15 11:37
与中介公司沟通,主张违约责任。另,新加坡方有无承诺,若有且未履行向其主张
追问:

这承诺是口头的 有的有录音 有的有聊天记录 我现在就是想要是告他们能不能把钱全拿回来

回答:

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劳务人员在国外实际享有的权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协助劳务人员维护合法权益,要求国外雇主履行约定义务、赔偿损失;劳务人员未得到应有赔偿的,有权要求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不协助劳务人员向国外雇主要求赔偿的,劳务人员可以直接向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要求赔偿。

  劳务人员在国外实际享有的权益不符合用工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规定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协助劳务人员维护合法权益,要求国外雇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赔偿损失。

  因对外劳务合作企业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劳务人员在国外实际享有的权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8-15 12:49
你好,先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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