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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的规定和公积金的规定是否矛盾?

北京-东城区 05-09 10:21  悬赏 10  发布者:CCRR1 给我留言  回答:(10)
北京人保局关于最低工资的通知中规定: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不作为最低工作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该另外支付,而北京市公积金缴存办法中规定,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这不是意味着缴存额可以为零,是零的话就是说用人单位不用另外支付了呢?那么对拿最低工资的员工是否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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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09 10:48
这个不矛盾。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1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5-09 11:28
不会出现您所说的住房公积金为0的情况
回复时间: 2011-05-09 10:27
公积金没有强制性要求。社会保险对公司而言是有强制缴纳义务的。
回复时间: 2011-05-09 10:28
这是您理解上的问题,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另行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5-09 10:33
你好,这个不矛盾。
回复时间: 2011-05-09 10:46
不矛盾的。公积金对于单位来说不是强制性的。
回复时间: 2011-05-09 10:47
不存在矛盾的问题,因为公积金不具有强制性,单位可以缴纳也可以不缴纳
回复时间: 2011-05-09 11:34
公积金没有强制性要求
回复时间: 2011-05-09 11:40
你好!
这不矛盾的!公积金根据单位经营的具体情况,可以少缴或不缴的!
回复时间: 2011-05-09 13:41
具体咨询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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