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蒙彦军  曾令栋  王浩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搬到其他城市,怀孕员工拒绝同往,可要求什么赔偿

福建-泉州 07-15 14:21  悬赏 20  发布者:joycel……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们公司是一家在上海注册的外贸公司,而我的工作地点是在福建石狮市办事处(合同上的工作地点),至今工作1年8个月了,合同是2009年12月31日到期。我现在怀孕6个月,公司突然决定办公地点要换到福建泉州市,考虑到未来家庭生活的不便利,我决定不去泉州办公室上班了。
我这种情况,除了2年工齡可以得到2个月补偿金、4个月产假、产检生育费用报销之外,我是否可以要求哺乳期的赔偿,如何赔偿?

另外,我们合同上写明公司给我们办理社会保险,但实际上上海公司只给我们在上海办理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而且公司声称因为我们工作地在福建,不是上海居民,无法办理上海的社保,只办理综合保险,公司已经尽到责任了。现在公司同意给福建员工从7月1日开始办理福建泉州的社保,那我们是否有权力要求公司补交这1年再8个月的社保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15 16:21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给予赔偿。
回复时间: 2009-07-15 14:31
有权利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回复时间: 2009-07-15 16:01
有权利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山东济宁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3079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45
浙江 杭州
人气:442733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10
重庆 江北
人气:392680
安徽 合肥
人气:2826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9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