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年遇春  吴健弘  朱建宇  李仁红  
已解决问题

关于离婚析产问题

 05-18 16:41  悬赏 0  发布者:Mini12……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回答:(12)
2001年6月登记结婚,2002年9月生育一女,2003年购得现有住房1套,购房资金来源系:2套婚前住房置换;现产证上有5人名字:小夫妻,孩子,老夫妻。现对孩子抚养问题无争议,问题在于:
现男方要求女方净身出户,理由是女方对此房产无贡献,请问,如离婚,女方对该房产是否享有份额?酌情少分得是可以接受的
问题补充:
补充:产权证上写明共同共有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5月19日 09时37分
女方可要求分割五分之一的份额。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8 16:43
属于婚前财产置换,无权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5-18 16:46
女方对房产享有份额。
回复时间: 2011-05-18 16:47
依据产权登记分割,但会考虑出资额
回复时间: 2011-05-18 16:48
女方享有五分之一份额。
回复时间: 2011-05-18 16:56
您好!女方是有权要求分割的,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5-18 16:58
你好!
房产证上 有女方的名字,女方属于共有人,可以主张1/5的房产份额。
回复时间: 2011-05-18 17:24
属于共有人,享有份额
回复时间: 2011-05-18 17:28
你好,女方属于产权人之一,有权要求分得五分之一的房产,但会适当考虑出资额。
回复时间: 2011-05-18 18:01
女方对此房有份额,可以主张五分之一,但是该诉讼不能和离婚诉讼放在一起解决,需要另案诉讼。
回复时间: 2011-05-18 18:02
女方有权分得房产份额,原则上由产权人均分。
可以来电联系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5-18 19:08
1、你属于房子共有人之一,完全可以分割;
2、当然法院可能会考虑一下由男方全额支付的房款的特殊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上海杨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62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803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14
广西 柳州
人气:7042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