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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洪山区劳动仲裁

湖北-武汉 05-21 22:55  悬赏 10  发布者:hust4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2008年9月进入武汉铁路司机学校工作,至2010年10月,学校已我请婚假为由口头辞退,期间学校未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和任何社会保险,从2010年10月到现在一直跟学校交涉,对方一直托词说会答复,但迟迟没有答复。所以想向武汉洪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请问我这种情况申请仲裁胜算大么?
问题补充:
我发生劳动纠纷的单位是湖北省劳动厅下属的单位武汉铁路司机学校,我该上哪个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呢?如果请律师代理,费用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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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5-23 01:04
比较大,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2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九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回复时间: 2011-05-21 23:31
你协商不了,只能依法仲裁。学校辞退理由不充分,侵害你的劳动权益,再者学校未签订合同和交保险是违法行为,你提起仲裁后,可以要求双倍的工 资和补交保险及相关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5-21 23:39
你可以要求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补缴保险 和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5-22 05:11
你好。未签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可要求工作期间双倍工资的赔偿和经济赔偿金。解决不了,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需帮助可电话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5-22 09:49
学校应给你支付双倍工资,并补办社保和支付经济补偿金。胜算应较大。
回复时间: 2011-05-22 18:14
你完全可以申请仲裁维权,而且要抓紧时间。
回复时间: 2011-05-23 08:37
能否支持你的仲裁请求还须审查你的证据材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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