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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变更和岗位变化是否应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山东-烟台 05-26 06:06  悬赏 0  发布者:odilem 给我留言  回答:(2)
因为公司内部调整,我工作的原岗位取消,在新岗位上工作但是公司没有给予岗位调整的书面通知 而且要变更我的上班工作时间 周六周日还要工作10小时平时还要上晚班(13:00-20:00)每周只能休息一天 那用人单位是否要跟我重新签订合同 如果重新签订合同薪资方面没有调整,我是不是可以不签新合同呢?
问题补充:
工资的最低标准是扣除劳动保险和公积金之后的还是之前的呢?例如我现在薪资1200元扣除保险之后就剩下900元左右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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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6 06:59
你可以要求单位依照规定支付加班、加点费及双休日的加班费用,
回复时间: 2011-05-26 15:06
变更岗位及上班时间,应跟职工协商达成一致,若职工不同意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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