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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签试用期合同没有正式劳动合同工资半年被解雇

 07-21 15:59  悬赏 5  发布者:xiaofa……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塘沽区 回答:(3)
2008.04.20到天津那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上班,6月13号签了2个月的试用期合同(4.20-6.20日)约定了试用期工资2400试用期后3000.但是之后工资转正为3000后一直没签正式合同,2008.10月公司因为没有业务停工让我们几乎所以的员工回家待命,10.27日公司打电话要我28日去公司说有事情,28日到公司之后,公司给我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说因为经济发生严重困难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我2008.10.30日之前来公司办理有关手续,逾期视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当时我要求公司给发10月份工资3000元并给经济补偿金3000元,还有没签合同的6-10月的双倍工资,但是公司只给了经济补偿1300元,还有我9月份的工资2925元,我坚持说经济补偿是3000,公司说给我的已经够多了,要我拿这2925+1300的话在9月工资上签字还有经济补偿条上签字。我说这只是一部分,我会用法律手段讨回我应得的另一部分。之后因为经济危机我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我是觉得公司违反解除我劳动关系与我的工资收入损失有直接关系,应该给我相应的损失补偿。还有公司非法解雇应该给我的是经济赔偿金而不是补偿金。但是不知道这些能否追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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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7月21日 16时14分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21 17:48
试用期是不能单独签试用合同的,你可以去仲裁。
回复时间: 2009-07-21 18:42
你自己整不明白的,建议直接咨询律师。
评论者:李国刚律师
时间:2009-07-23 15:37
您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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