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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我能给我胜吗

上海 05-28 20:50  悬赏 15  发布者:干琪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老公早上骑自行车上班,脚踏板踩滑,骨折了,老板付了3万的医药费,他说他没有责任。我老公是给工地个体老板打工,做的多,就多拿,想做就做没有劳动合同。我想劳动仲裁认定我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呢,老板还要给我钱吗,我需要去申请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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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8 20:58
属于雇佣关系,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关键是工伤的认定。
详细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5-28 21:07
你老公遇到一个好老板。自己上班脚踏板踩滑骨折,并不属于交通事故,而是意外。并不属于工伤范畴。如果认定为工伤,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符合工伤待遇的医疗费、工亡补助金等由用人单位承担(参加了工伤保险,则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不再认定为工伤,则交通事故实行“过错责任”,就要按照事故双方责任来决定。你老公是自己的原因所致,也就无所谓责任认定,理应自己承受这部分医药费。
    从老板愿意出医药费的角度看,他是承认与你老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我看不出你有申请劳动仲裁的必要。
回复时间: 2011-05-28 22:12
你老公的情况不属于工伤。他的老板没有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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