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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广东-广州 05-29 12:42  悬赏 10  发布者:FLs390 回答:(4)
我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里注明我的职位是商务专员,现在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要撤销商务部,撤销商务专员职位,并要求我调岗去做销售,我不同意调岗,公司领导就拿合同出来威胁我,说合同里签了有条款:公司有权利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调整我的工作内容与地点,如果面谈协商不成,就给我发书面通知书,要求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答复,没有答复的当作是自动辞职?公司这一做法是否合法?是否有权那样做?对我是否有不利?如果公司给我发书面通知书我应该怎么办?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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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9 13:37
广州沈建魁律师答复如下:你有权利拒绝变更合同岗位,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联系本律师13760769768。
回复时间: 2011-05-29 16:05
要具体看,可与本律师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5-29 19:30
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1-05-29 23:30
1、公司调换你的岗位需得到你的同意,你可以拒绝公司调岗的要求。
2、劳动合同中注明那个条款是无效的。
3、如果公司下通知当你自动离职,那是变相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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