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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发放工资应是这样发放

四川-成都 09-18 14:56  悬赏 0  发布者:wq1232 给我留言  回答:(3)
公司经营不善效益不好,1到5月间断性给工人口头说放假只给发放了500元左右工资,职工找到公司  公司说是发的生活费。请问发500元左右工资是否合理?四川省在企业给工人放假发放工资多少是否有相应规定?企业给职工口头通知放假又不说放假时间是否合法?以上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又是多少?在此先谢谢律师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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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18 15:07
你好,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其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通常是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至80%,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直到复产、复工。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

周律师你好,谢谢你的解答。请问下“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在这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上我们四川没有相关规定,这“通常”有没有相关的条条款款可以有法可依。

回复时间: 2015-09-18 15:21
您好,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其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通常是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至80%,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直到复产、复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

李律师你好.谢谢你的解答。请问下“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在这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上我们四川没有相关规定,这“通常”有没有相关的条条款款可以有法可依。

回答:

您好,根据上述要求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5-09-18 15:36
你好,公司应当按照协议为员工提供工作岗位,单位每月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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