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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户口和辞职的疑问,劳烦解答,谢谢

北京-丰台区 10-01 11:59  悬赏 20  发布者:twlpsy 给我留言  回答:(6)
您好,我于07年8月就职于北京某研究所工作,我与单位签的合同为5年,见习期一年,违约金一年5000,单位承诺办理北京户口,户口也于07年10月办下来了,但是属于集体户口。
08年我由于个人原因不想在此单位工作了,所以我现在有几个疑虑,劳烦解答。
1.新劳动法出台,我是否还应缴纳一年5000的违约金。
2.我已于今年9月办理转正申请,但是转正文件还没下来,我现在辞职对户口是否有 影响,单位是否可以将户口打回原籍,单位如果要求我缴纳解决户口的“劳务费”是否合理。
3.我跟单位领导提出过辞职,但是领导以没有时间处理为由拖延,我现在已经请假不上班了,请问我是主动写辞职报告辞职好,还是等单位开除好。
4.如果户口可以留在北京,我是应该把户口留在单位呢,还是放到人才交流。
谢谢帮忙解答,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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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8-10-01 12:28
建议与单位协商解决。户口可以留下,违约金必须交,单位除名的,不用交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08-10-01 12:07
你好:你的户口可以留在北京,但违约金是要付的,,建议尽量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08-10-01 14:01
建议你协商解决为好。
回复时间: 2008-10-01 14:42
户口打不回去,违约金也不用缴纳。QQ:22412166
回复时间: 2008-10-01 22:39

  1、纠正一下,你说的新劳动法是错误的,劳动法并没有改,而是制定了劳动合同法。2、劳动合同法08年1月1日才施行,对此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溯及力。就你的合同来说,违约金还是有效的。3、户口已经办理完毕,不存在打回去的问题。劳务费不合理,你可以拒绝。4、你应该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5、放在哪儿由你自己决定。
回复时间: 2008-10-07 22:58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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