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浩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关于加班费和最低工资的问题

 06-01 11:41  悬赏 10  发布者:劳动者123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2)
09年签的合同上注明工资每日是50元,我们公司按22天计,共1100元,刚好是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我们工资构成中还有个岗位工资在合同上没有注明,这个也是每天50元。今年4月1日深圳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但是我们合同在有效期内,并没有作更改,还是每天50元。也就是说,如果上满22天,不加班,我们可以拿2200元。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种情况下,我们平时和周六的加班费应该如何计算?谢谢!
问题补充:
我们现在加班费一直是按每天50元来计算的,也就是说平时加班是9.375元。这样算是否正确?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6月01日 13时19分
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以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计算,如果合同约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1 12:06
向劳动监察投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4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96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4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53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38
山东 菏泽
人气:2092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