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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违约

山东-济宁 06-02 13:51  悬赏 20  发布者:吉咪 给我留言  回答:(7)
律师你好:我和房主签了3年租赁合同,现在门面房才用了10个月,房主以自用为由要收回房屋,我是否可以不搬?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赔偿,如我同意交回房屋,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金额该是多少呢?(房租每年2万),另外听说房主自用的话可违约不赔偿,是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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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2 14:06
按合同履行,如你想搬可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你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1-06-02 13:55
只要房子没倒,房主收回就属于违约。
回复时间: 2011-06-02 13:57
可以要求赔偿 或拒绝搬离
回复时间: 2011-06-02 14:08
根据合同约定确定和判断,建议携带合同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6-02 14:08
1、房主无权以自用为由收回房屋;
2、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3、对方强烈要求收回,你可以拒绝搬出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当然你需要举证损失数额
回复时间: 2011-06-02 14:56
您好,房东以自住为由要求您搬离属于违反租赁合同的违约行为,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您可以要求他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其中赔偿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您可以获得的利益。
回复时间: 2011-06-02 16:27
你可以不搬,因现在房子在你的使用权限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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