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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交税

浙江-杭州 06-02 15:45  悬赏 0  发布者:在组织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人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十万元整(包含:经济补偿金、2009年终奖、奖励费),单位扣除本人28825元个人所得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间是2009年12月份。请问:本人需要支付这笔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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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2 15:50
个人所得税必须支付;单位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回复时间: 2011-06-02 15:52
经济补偿金这一项目一般是不征税的,具体建议咨询税务部门。
回复时间: 2011-06-02 16:18
经济补偿不用缴纳税金,建议咨询税务部门
回复时间: 2011-06-02 16:36
经济补偿不用缴纳税金。
回复时间: 2011-06-02 17:11
年终奖、奖励费需要缴纳个税,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纳税向税务部门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6-02 17:33
经济补偿金这一项目一般是不征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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