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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应该给一月补偿还是半月补偿

 07-26 22:52  悬赏 20  发布者:折翅的鸟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西城区 回答:(7)
我所在的公司提前解散了,而我的合同是刚过一年六个月零八天(合同签的是自2008年1月18日至2010年1月17日。公司是在2009年7月26日与我解聘的)。公司给的经济补偿是按1.5个月算的。我要求公司加0.5个月的补偿金过分吗?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有几成的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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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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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7月26日 22时57分
严格计算,应该是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其它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300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7-26 23:05
应当是2个月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09-07-27 05:58
应支付你两个月工资的补偿。
回复时间: 2009-07-27 07:17
是2个月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09-07-27 08:08
结果取决于双方的诉辨要求及其与证据之间的法律逻辑关联。
回复时间: 2009-07-27 10:13
肯定是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有法律明确规定。
回复时间: 2009-07-27 10:17
2个月的工资。 
评论者:郑磊律师
时间:2009-07-28 23:55
两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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