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皓元  吴健弘  申维丰  邢环中  
该问题已关闭

2014年与一家公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起止日至为2015年一月,到期后未续签,我也仍留在该公司工作,

北京-东城区 10-15 00:51  悬赏 0  发布者:1364999389 给我留言  回答:(6)
2014年与一家公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起止日至为2015年一月,到期后未续签,我也仍留在该公司工作,现在我想离开,能直接走人吗?我是否还有其他责任?
未续签期间的双倍工资什么的无所谓,主要是我想离开,是否要什么手续和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0-15 07:51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5-10-15 07:20
可以申请辞职,走人
回复时间: 2015-10-15 07:31
与公司沟通下。
回复时间: 2015-10-15 08:14
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即可离职,不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5-10-15 08:57
你好,这是可以辞职的。
回复时间: 2015-10-15 09:22
可以申请辞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323
山东 菏泽
人气:210487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930
福建 厦门
人气:12342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