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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仲裁机构如此劳动仲裁

福建-厦门 08-03 10:14  悬赏 0  发布者:xsh 给我留言  回答:(2)
7月31日下午,我到厦门市集美区劳动仲裁办跟厦门杏林白马公司进行带薪年休假,加班费,和经济补偿进行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双方都有提供证据,但是公司提供的证据有很多是临时伪造的,我当时予以反驳,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给仲裁员过目,仲裁员看后,不予采拿,还对当事人发火,对公司提供的伪证保持沉默,这样的劳动仲裁机构能做到公平公正吗?我在公司上班公司给我的工资是包月的,公司规定,一个星期休息一天,为合同条件,但是一直到我辞职,都没有休息过,公司也没有给过加班费。带薪年休假,法律明文规定,没有安排休息就按日工资的3倍进行支付,但是公司也不给。从仲裁时的情况看,仲裁员明显偏向公司,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做,这两项要求能不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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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03 10:42
如对仲裁不服的话,可以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09-08-04 22:49
1、按照裁决书要求的期限及时准备有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研究发现原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如果是有足够证据证明是伪造的,那么在一审法院过程中可以举报,要求法院给予处理,同时,你在法庭的质证过程中可以充分体现你的意见。
3、提醒:(1)仲裁是必经程序,但是,仲裁也只是具有“程序”的意义罢了,在一审过程中,仅仅是作为一般的证据的,在诉讼的过程中,双方是“从新”来的。(2)鉴于非对面交流的局限,建议你找个律师详细咨询。本人:天衡泉州分所律师,黄明火139597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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