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银行保险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陈皓元  申维丰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公安机关案件递交检察院几次,检察院必须接受并递交法院

山东 08-03 13:35  悬赏 10  发布者:naoyao…… 给我留言  回答:(3)
案件是酒后驾车找了替驾,被经侦科刑事拘留,一车保的诈骗案件,诈骗未遂,金额7W。递交检察院一次被驳回,请问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再次递交检察院的期限,以及递交检察院几次检察院就必须受理此案?若公安机关没有新的证据,可不可以再次将相同案件递交检察院?
现在距离第一次检察院驳回已经1个半月了,公安机关还没有任何结案消息,请问还需都久才能结案?谢谢了 
如果没有新证据,补充侦查两次后,检察院必须受理公安机关的案子起诉嫌疑人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03 14:54
1、应当在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2、补充侦查最多2次3、检察院可以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回复时间: 2009-08-03 15:16
补充侦查两次仍证据不足的,应无罪释放。
回复时间: 2009-08-07 09:45
补充侦查两次仍证据不足的,应无罪释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广西桂林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17
广西 柳州
人气:703729
山东 菏泽
人气:20822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