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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办理交接手续,以未交接清楚为理由拖欠工资不给

北京-西城区 10-23 22:36  悬赏 0  发布者:大仙3 给我留言  回答:(3)
进入一家只有一个台湾女老板的单位,注册资金100万,办公地点就是一个办公室,没有业务和日常事项,我是以出纳的身份进入公司的,但没有正式建账,会计是外包的,所以只是记点打印资料的费用流水,和老板报销费(钱都是老板自己到银行基本户取的),我是2015年7月16日入职的,8月16日时提出离职,老板说让我等到招到人再离开,期间一直拖拉也没招到人,9月4日我再次提出要在9日之前离职,老板不批准,还骂脏话,特别难听。骂过之后就把钥匙和电脑都收走啦,让我立刻走人,说等会计对完账再办理交接什么的,后来一直说没对完账,不给我工资。
    之后知道我又找到一份新工作,就让我在新单位开个证明,证明内容是:我的新单位知道我未办理完交接就到新单位上班。说不提供这个证明就不给我办理交接。
    上班期间一直没有给签任何合同,也没有给交各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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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23 22:40
可以劳动仲裁维权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0-25 20:36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收集好证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5-10-23 23:16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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