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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时间纠纷

山东-济宁 07-01 09:18  悬赏 0  发布者:123456…… 给我留言  回答:(5)
目前公司由于人员不足把原来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四班三运转8小时工资制私制改为三班两运转12小时听班制,请问,符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工人怎样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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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01 09:46
这是违反劳动法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9256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7-01 15:45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都需要哪些证据?

回复时间: 2011-07-01 09:48
根据劳动法规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每天工作12小时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工人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1-07-01 10:01
可以举报到当地劳动局。
回复时间: 2011-07-04 14:24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现用人单位由于单方原因将8小时工作制擅自改为12小时,是不符合上述劳动法的规定的。
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案,或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是申请劳动仲裁,或是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解决方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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