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想咨询一下关于二手房买卖的问题

陕西-西安 07-01 11:30  悬赏 0  发布者:zhaosh…… 给我留言  回答:(3)
事情是这样我有一套房子,买房要贷款买这套房子,当时贷款已经批下来了,中介说银行在放款,没问题的,所以在6月4号我和买房进行了过户手续,可是过完户去银行一问,说由于国家调控政策原因,银行系统暂时关闭了,我到现在还没有拿到钱,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陕西-西安]
  • 高飞律师 VIP
  • 电话:18629037091
  • 145884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7-08 11:13
可以要求对方按购房协议支付款项,否则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7-01 17:52
你可以要求对方按购房协议支付款项,否则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
追问:

您好,可是我们的购房协议没有规定银行如果出现不放款这种状态,只是规定贷款银行依据银行放贷规则及流程将款项于房产过户当日一次性划转至甲方,现在银行不放钱,属于买房的责任吗?我可以要求他尽快付钱吗?过完户已经一个多月了,法律法规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呢?

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追问:

康律师你好,如果有必要,我想我会和你联系,到时还请你能够帮忙

回答:

好的,随时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7-04 17:26
如果因为买方自身原因导致银行无法贷款,买方就应当自筹资金支付余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纯粹是政策因素导致贷款不成,买方又无力支付余款的情况下,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屋,办理过户手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东莞
湖南长沙
广东广州
北京海淀区
河北石家庄
广西南宁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黑龙江黑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东莞
人气:385685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11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51
广东 广州
人气:400
陕西 西安
人气:582778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57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