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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是否有权拒绝偿还被盗刷的费用

 07-05 23:22  悬赏 20  发布者:airmus……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1)
整起事件经过如下:
   
    2011年3月31日早上7点35分本人开车上班途中,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内容为本人信用卡的联系资料已变更,联系电话由原号码变更为13722250983(注:经查证为河北保定的号码)。本人马上意识到信用卡可能会有被盗刷的风险,于是立即致电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要求冻结我的信用卡。在经过电话语音的提示及一系列按键后,终于接通了客服座席。在客服人员按要求对我个人资料进行核实后,7点44分左右本人信用卡冻结成功,同时告知我的信用卡从零晨开始共有四次要求修改联系方式的电话,但都因资料不对没有成功,直到早上7点35分第四次才修改成功。我立即问客服有没有消费信息,客服查询后告知没有。
    
    当日晚间23时许,本人登录网银查看信用卡状态,突然发现多出一笔6000多元的信用卡分期。发现情况后,本人立即拨打了信用卡客服中心,客服人员查看系统后告知,交易的时间是早上7点40分左右,交易内容是在民生银行信用卡网上商城分期购买了一部IPHONE4手机。得知这一情况,本人立即质问客服为什么早上做冻结的时候,客服人员没有告知我有这笔分期交易?客服人员回答不知当时是什么情况,但如果不是您本人的交易,建议您立即报警并持警方的报警证明前往民生银行风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挂了客服的电话,本人立即拨打110报警,并按警方要求前往住区派出所进行笔录和开具证明文件。
    
    4月1日,本人持民生银行要求的资料去信用卡风险中心办理了非本人交易声明的手续,并询问工作人员这起事件会如何处理?工作人员告知只要民生银行风险监控中心证明这笔交易确实不是您本人进行的,就不用承担这笔费用。得知这一结果后,本人稍感安心。

    4月2日下午4点左右本人分别接到信用卡中心和信用卡商城打来的电话,信用卡中心说民生银行相关部门已收到您的资料和非本人交易声明,会尽快处理好您的事情。而信用卡商城则说接到信用卡中心的通知后,已立即联系了供货商中止发货,但供货商回复货品已发出,但您别急我们查到收货人的地址是河北省保定市XX乡XX镇XX村,因地点偏僻货品不会很快到对方手里,我们会向配送部门全力追回该件货品,但由于明天是清明节假期,工作人员都休息,事情进展会在节后通知您。本人当即向信用卡商城工作人员提出三点质疑:第一是信用卡商城从订购到配送发货从没如此迅速过,为何此次这么快就发货了?第二是信用卡分期你们为何不向持卡人本人电话核实或二次审核?第三信用卡非实卡交易要求有CVV2码验证,为何你们网上商城分期没有该码验证步聚?工作人员面对我的质疑告知第一您订的IPHONE4手机是我们商城促销商品,货品充足因此发货会很快。第二在信用卡商城进行分期会有随机短信验证码,随机码正确后系统会视持卡人已同意分期,因此不用通知持卡人本人。第三关于CVV2码验证的问题确实是系统存在的一个不足,并要我放心他们会尽全力追回货品。
    
    4月7日假期后第二个工作日的下午,信用卡商城打来电话说非常报歉,经与快递公司联系被告知犯罪嫌疑人已经签收了该件货品因此没有办法追回,建议您立即报警。虽然本人很气愤,但无奈只得再次前往派出所报警。接警警官了解情况后,告知此事派出所已无法处理,必须去朝阳分局经侦科立案侦查。
    
    4月8日,本人前往朝阳分局经侦科报案,警方在进行了笔录后出具了案件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已正式立案侦查。并告知在案件侦破过程中会随时告知报案人进展情况。
    
    4月15日下午17点左右,本人接到信用卡客服中心电话,告知此事后台部门已处理完毕,让我本人联系民生银行信用卡商城进行退货,本次事件即可结束,并帮我将电话切到了信用卡商城。但也许是因为座席忙或其他原因,商城电话迟迟没有接通。
    
    4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本人再次致电信用卡商城,终于接通了客服人员。在告知情况后,客服人员以今日是周末,主管人员未上班,需下周一确认后再与我联系。
    
    4月18日周一下午,本人接到信用卡商城主管客服电话。对方询问我事情的相关情况,在得知是信用卡客服中心通知本人打电话退货的情况后,便以需要和信用卡客服中心沟通后再做处理为由挂断了电话。
    
    至次事件便再无突破性进展,直到4月22号前后信用卡客服中心打来电话说为了维护您本人的信誉,建议您先偿还被犯罪分子盗刷的这笔费用,待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抓获后,再由犯罪分子进行承担。本人听后当即拒绝,并明确告知银行客服人员属于本人的信用消费本人会按规定偿还,但不属于本人的消费一分钱我也不会偿还,同时要求客服人员将此信息向民生银行处理部门反馈。
    
    4月26日晚7点多,再次接到民生银行客服电话,说民生银行法务部门研究了此事,由于是网上盗刷其原因是持卡人对个人隐私保管不慎而导致,因此相关损失需要持卡人承担,所以还是需要您把款先还上,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本人听后感到非常气愤,立即告知客服不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并要求与相关负责人联系。但客服告知按民生银行的工作制度及相关流程,所有事件的受理及信息反馈必须全部由客服人员在用户与银行内部相关部门之间进行转述,用户与银行内部部门是无法直接进行沟通的。
    
    随后一段时间便是民生银行客服与本人就垫付该笔款项问题的拉锯战,而之前信用卡商城退货问题的相关信息也再没有反馈结果。
    
    5月16日是本人信用卡的最后还款日,但直到下午3点多也没收到银行客服的电话。于是本人便主动拨打了银行客服中心,客服人员在记录信息后告知稍后与我联系,但直到当日晚间8点多,银行客服人员才打来电话说与后台部门再次进行了确认,得到的结果仍是必须由您本人先行垫付,否则将会怎么怎么样对您不利之类的套话。但我仍然坚定的告诉客服人员,我是不会妥协垫付盗刷的费用,因为这根本不是我的责任,你们银行凭什么把因自己工作的失误产生的损失转嫁给持卡人,并声明稍后会按最低还款额还款,但我还的只是我自己的消费,而非该比盗刷款项。当晚,本人对信用卡进行了最低还款额的还款,但几日后经查询对帐单,却发现此次还款仍被自动支付了分期货款的第一期金额。
    
    过了几日,银行客服再次打来电话说您必须垫付该笔款项,并承诺会全力配合警方破案,而这个也是银行相关部门的最终处理意见。而当我要求对方继续将我的意见进行反馈时,客服人员便始终是那句您的意见我们已多次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而这个结果也是相关部门的最终处理意见,希望您先偿还费用,待警方破案后再由犯罪分子承担责任。当即我便反问,如果警方破不了案是不是这个黑锅就由我来背了?而客服小姐回答的却很巧妙,我们银行相关部门会尽全力配合警方侦破案件,而至于案件是否可以侦破我们银行无法预知,但请您放心我们会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侦破的。至此之后民生银行便基本不再与我联系,即便联系也始终是这是我们的最终处理结果,意思你持卡人必须按这个处理结果进行偿还。
    
    以上是整个事件的经过,期间我曾向警方就案件的进展进行了询问,但被告知因对方属于网络攻击,所以即使知道了对方网络IP地址但由于对方使用了代理服务器,因此无法确定所在地点。而就目前掌握的资料,该案件因为跨北京与河北省两地,因此北京警方必须与河北警方配合破案,其中的协调需要时间,所以短期内案件可能无法侦破。叙述了一大堆,本人认为民生银行法务部门的处理依据根本站不住脚,原因如下:

1、个人隐私资料泄漏
    
    问过民生银行客服,个人隐私资料是什么?告知身份证号之类。但我想请问在当今社会身份证号如何属于隐私资料呢?去办理与生活相关的各类业务时,几乎都要求填写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即便是在超市办银行卡的工作人员都会要求出具其他行信用卡和身份证原件等,所以何来保密可言?如果银行一口咬定是因我个人疏忽而泄漏,那么请拿出证据。否则我完全有理由怀疑是网络黑客攻击了你们银行的数据库造成了客户资料的泄漏,你们敢说系统绝对不存在漏洞吗?连万事达和VISA这样的机构组织都有过被黑客攻击泄露客户资料的案例,你们一个股份制银行如何进行保证? 站在法律的角度,基于保护弱势一方的举证倒置制度,如果银行认定我有责任的话,就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举证本人,否则指控无效。

2、信用卡冻结前的网络盗刷银行不承担责任
 
    综观整起事件的时间,做为持卡人的我在接到了短信通知告知联系方式被变更后,第一时间拨打了你们的客服电话要求对卡片进行冻结,而此时盗刷事件并未发生。你们客服人员在接到我要求对卡片进行冻结请求后没有立即进行冻结操作而是对我进行了数分钟的身份核实(银行电话记录为证),而恰好盗刷就在此时发生。如果你们客服人员先对我的卡片进行冻结或其他保护性操作后再核对我身份这笔盗刷就根本不可能发生!
 
   除了对上述银行处理依据进行反驳外,我认为我有权拒绝偿还被盗刷的费用,其原因如下:

1、信用卡分期购物审核问题

    信用卡分期是持卡人用自己的信用额度向银行贷款购买商品,所购商品的费用由银行先行支付。一般银行对分期都会有相关的审核手续,即使系统通过了还需要人工再次审核并通知持卡人,但民生银行客服却告知民生银行只要系统通过了,就认定分期成功无需人工再次核对也不会通知持卡人。面对这样的审核制度我无话可说,要是真是如客服所说,那么请广大民生信用卡的持卡人小心了,保不其哪天你的帐单上就会多出一笔甚至几笔分期购物的款项了。

2、信用卡非实卡交易问题

    本人查询了信用卡的相关条款,根据国际信用卡组织的相关规定,在信用卡非实卡进行交易时(网络或分期),需提供密码及信用卡背面的CVV2码进行检验。特别是信用卡背面的CVV2码,根据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除持卡人本人外该码连银行客服人员也不知道。本人在民生信用卡商城进行了一笔分期试购,其流程只是非常简单除了填入卡号、身份证号等资料后便是手机动态验证码,而直到最终确认付款这一步也始终没有出现让持卡人输入CVV2校验码的地方。而民生银行客服人员告知民生信用卡安全校验机制仅为手机动态验证码,那我想请问如果对方连你的联系手机资料都更改了(我就是这个情况),那动态验证码又如何会发到我的手机上?如果民生银行有CVV2码校验系统,在信用卡始终在本人手上不曾失丢失的情况下,对方又如何能够盗刷成功?至于网络交易密码,对方连你留的联系电话都可以修改成功,同样修改密码那肯定也是必须成功的。

3、信用卡分期货品签收机制

    民生银行信用卡网上商城关于分期购买商品中对货品的签收要求写的清清楚楚,信用卡分期所购商品在签收所购商品时,必须由签收人出具分期信用卡的原件及身份证原件,那请问本人信用卡原件及身份证原件都在本人身上并未丢失,对方又是如何成功签收到货品的?如果你们归究于是商品配送的问题,那么你们同样应该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4、卡片信息状态不清晰

    做完卡片冻结后,本人特意询问客服人员有没有交易产生,答曰没有消费。但根据事后调查盗刷时间,盗刷交易的发生时间正是本人和客服通话期间,卡片冻结后盗刷已经发生。但为什么你们客服人员看不到卡片的交易信息?如果不是正好我本人晚上想查查信用卡记录,估计发现的时间得等帐单日了。另外你们信用卡商城9点上班,盗刷时间是7点40分左右,即使系统通过了分期,当时你们工作人员并未上班核对订单,在你们9点上班后,卡片的状态肯定是冻结的。但这种情况居然还可以让你们完成交易,还绝对是你们工作人员的失职!

5、工作人员办事不力

    本人在发现隐患的第一时间就通知了你们客服中心,但你们还是让隐患变成了损失。而在发生损失后不说帮持卡人全力挽回,反而仍旧一副不急不慌的样子。最让人无法接受的就是那句明天是清明假期了,我们的工作人员都休息,要等到节后才会有结果。拜托你们的工作人员休息了,快递不休息,犯罪分子不休息,要是公安部门像你们这样,一到假期全体休息过完节再去破案,恐怕别说犯罪人逃了,估计逃到火星的时间也有了!

6、风险监控不力

    民生银行风险监控部门24小时监控各类风险交易。但请问在出现犯罪分子从零晨接二连三拨打客服电话要求修改持卡人信用卡资料而又无法提供正确个人信息而失败的情况时,你们系统难道不会将其列入风险监控范围吗?即便达不到民生银行的风险监管等级,但在银行的系统中会对信用卡的所有动行进行记录,至少也应该引起客服人员的注意吧。

7、证据认定

    按照民生银行的要求,本人第一时间去风险中心进行了非本人交易声明,并提交了公安机关出据的报案证明。你们工作人员也明确告知只要证明确实不是您本人的交易您就不用承担该笔盗刷费用,但最终你们仍然要求由我持卡人来垫付,请问道理何在?难道连公安机关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报案材料及后续公安刑侦机关的立案证明与调查侦破都不足以证明该笔交易属非本人交易吗?如果这样,那我请问你们民生银行到底承认中国哪个部门或机构的证明材料?

8、内部沟通混乱

    你们信用卡中心告知我通知商城进行退货处理,而商城却说不知道有这么回事,要沟通后再告知,但这一等便再没结果,我想请问民生银行你们内部机构就如此混乱吗?连内部都不进行沟通就通知用户去办理,而产生争议后又连回复持卡人的勇气都没有,这样混乱的内部机构和沟通机制如何叫广大持卡人对你们信任。

    综上所述,请问就上述证据在法律上是否支持我拒绝垫付盗刷费用的请求?除此之外,我是否有权要求民生银行按以下要求执行:

1、立即终止本人对此笔盗刷费用进行垫付的要求;

2、取消或赔偿本人因此笔盗刷争议款项及延误还款所造成的利息、滞纳金等一切费用;

3、取消或赔偿本人因此笔盗刷争议款项及延误还款所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

4、对本人进行赔礼道歉;

希望律师朋友可以对我的咨询进行回复,在此本人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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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7月06日 10时05分
可以先和民生银行协商,必要时可录音。已经报警的话,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时你可以要求盗刷人赔偿损失
追问:

尤律师,您好。目前争议的焦点在于民生银行要求我替犯罪分子先垫付分期货品的款项,待公安机关破案后再由犯罪分子偿还我的损失。做为持卡人我已尽了最大努力在第一时间通知银行去阻止且银行完全有条件阻止该笔盗刷成功的情况下,因银行工作人员的不尽职导致了犯罪分子盗刷的成功,因此我不同意垫付此笔盗刷款项。

回答:

建议你和银行进行协商,要求在案件未侦破前,可以暂时不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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