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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想要辞退我,但不给任何补偿,我该如何维权?

湖北-武汉 11-11 02:18  悬赏 0  发布者:help23…… 给我留言  回答:(3)
签了三年劳动合同,工作了1年2个月,但是社保只交了11个月。近日,公司领导口头通知,由于公司不景气,要辞退我。我同意了公司辞退我的决定以后,提出按照劳动法,我应该有经济补偿,领导当时回答我说他不清楚怎么补偿,要问一下。在他们沟通后,告诉我不辞退我了,让我调岗,之后我拒绝调岗,领导和总经理沟通后,跟我说,因为是口头通知辞退,不算数,所以以后再说,接着人事找我说,辞退是误会,公司困难,要全员销售,要加重我的工作任务。公司明显是要辞退我,但是不愿意给经济补偿,我该如何维权?
问题补充:
拒绝工作内容的加重,是不是公司辞退我,并且不给经济补偿?我担心一旦我接受公司安排,公司会找理由辞退我,并不给经济补偿!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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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11 09:20
之前的签订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追问:

工作内容没有具体明确,但我有去年一年的工作周报可以证明我的工作内容。他现在要加给我的工作任务是和我之前工作任务有区别的。工作地点改变,但是合同里面的工作地点是湖北武汉,我拒绝他给我安排的新任务,是不是就给了他辞退我并不给我经济补偿的理由?

回复时间: 2015-11-11 10:27
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回复时间: 2015-11-11 14:40
您好,具体的工作内容应该属于公司的内部安排,只要是在正常的标准之内,应该不属于劳动部门介入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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