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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问题

上海-浦东新区 11-13 10:42  悬赏 0  发布者:欢迎来咨询来……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与A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被派到B公司,因为入职日期是10-8导致10月的工资是按天算,不是整月,所以昨天上午和A公司联系人沟通时有些情绪,昨天下午A公司的联系人突然给我发来一份邮件解除合同,请问这个情况解除合同合理吗?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邮件内容如下:
你于2015.10.8日入职以来,根据客户反馈,你的工作表现非常不理想,无法继续留用

1.     多次迟到,迟到次数超过3次以上,严重违反了员工出勤纪录,给其他同事带来很不好的影响 

2.     工作态度不端正,屡次在工作中犯错,对于所犯的错误不及时反省,还顶撞上司,严重影响了工作进度

 鉴于以上问题,很遗憾通知您,我们无法继续留用,你的最后工作日为2015-11-13,请尽快和客户办理离职交接,在离开前将离职申请书签字快递我们,我们会在收到离职申请书的一周内替你办理离职手续,请知悉


关于迟到,我是最近一周不乘班车迟到,顶撞上司,只是口气比较不柔和并无辱骂,粗鲁或者无礼,我是新员工,还处在上手阶段,会有些出错,但是每天的工作任务都是完成的,突然这么来一下我还真懵了!
首先员工手册上这些并不构成解除合同,只是构成书面警告。但这个问题我第一次碰到,看了很久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还是不知具体怎么办,特上来咨询下,希望得到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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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13 10:46
你好,你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复杂,网上很难说清楚,建议电话沟通。
回复时间: 2015-11-13 10:55
您好,建议您致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11-13 12:09
建议让公司解除,而不是自己主动申请离职。
回复时间: 2015-11-13 13:17
无法接受的,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漫长的职场生涯,有些事情别太尖锐了。
回复时间: 2015-11-13 19:24
需要根据辞退理由来判断是否合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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