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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昏迷、工伤

 07-16 16:04  悬赏 0  发布者:QQ3891……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温州 回答:(3)
本人在03年底进厂工作、05年患哮喘病、07年在厂昏迷一次后调离新岗位。11年最近又一次在厂昏迷,后经医院抢救治疗后,单位以我身体不适应为由解除我们的劳动关系。1请问单位这种做法合理吗 2我能要求单位哪些合理的赔偿 3我能申请职业病的诊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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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7月16日 19时01分
建议你作下职业病鉴定,如果属于职业病的话,那么你可以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6 17:23
先申请职业病鉴定吧,赔偿标准不一样。就算只是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时,也要支付相应的工资和赔偿金的。赔偿金按工龄算。
追问:

07年调离新岗位后、【也就是说以前的工作岗位在现工作地点的西北面】只要一刮西北风、我的哮喘病就发作、然后一离开哮喘就明显好转。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还能去做职业病诊断吗

回复时间: 2011-07-16 19:53
要结合具体情况,看你病情与职业之间的关系,建议作职业病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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