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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内,房东要求终止协议吗?

 07-19 15:14  悬赏 0  发布者:zch128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4)
去年租了面积300平米的写字楼办公,签了9年的长期合同,打算长期下去,装修也花了很多钱,今年房租比去了涨了,现在房东因为一点小事找茬,要求我们搬走,收回房子,他说按照合同该赔偿的违约金他赔偿,要是这样我们的装修也白搞了。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不搬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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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7月19日 15时43分
您好!
房屋租赁人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故您不同意,合同在租赁期继续有效。即使您同意,出租方必须承担违约金、装修费用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带来的其他损失。
追问:

谢谢!合同只约定任何一方违约按年租金10%支付对方违约金,装修费用这些没有提到,也可以赔偿吗?

回答: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清楚,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9 15:19
装修费用损失如果有发票,也可以要求房东赔偿.
追问:

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按年租金10%支付对方违约金,没有提及装修费等一些损失,并且装修费也没有发票。

回复时间: 2011-07-19 15:21
合同合法有效。可以找个律师起诉对方,如果法院判决合同继续履行,就可以不搬
回复时间: 2011-07-19 15:30
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当全面正确的履行,否则要支付违约并赔偿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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