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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北京 07-23 05:38  悬赏 15  发布者:sLE7742 回答:(10)
2000年到单位工作,2011年6月合同到期,由于岗位安排问题,经协商同意不再续签合同,应如何补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3 06:00
可要求签订不固定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拒绝,可要求支付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本人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7-23 06:35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就你所述情况,合同到期单位不同意续签的,应当支付你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7-23 06:46
在用人单位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7-23 07:28
要求支付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本人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7-23 08:04
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本人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7-23 10:47
单位应该给你提供相当于11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另外,如果本案中2008年后,双方合同已经签过两次的话,合同到期后,单位应该为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1-07-23 11:01
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7-23 15:09
咨询劳动部门
回复时间: 2011-07-24 13:31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作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1-07-24 16:25
应按解除算,因单位不应调岗,否则不得认定终止,应视为双方协商解除,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11个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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