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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

江苏-无锡 07-28 09:07  悬赏 20  发布者:elaine…… 给我留言  回答:(5)
2009年我跟我男朋友为了结婚,购置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虽然首付是男方出的,房贷也是他还的,但是这几年,他还房贷,我负责家里的水电煤等日常开销,现在男朋友要分手,我家提议把房子评估,他家当时出了14万的首付,现在算20万,剩下的房款平分,男朋友坚决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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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7-28 12:04
按出资份额分,不能确定份额的,应平分
回复时间: 2011-07-28 09:16
没有登记结婚,房产证上有你们双方的名字,那就应该为共同财产。现要分手,拿出当初已经支付款项的证据,然后再分割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7-28 09:53
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7-28 10:00
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婚前还是婚后?
回复时间: 2011-07-28 13:27
你好:按出资份额分,不能确定份额的,应当作为共同财产均分
追问:

首付全是男方付的,每个月的房贷也是他还的,但是家里的日常开销,都是我在出,家电什么的都是我家买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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