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保忠  重庆天宸律师事务所  
已解决问题

暑期工辞工不获批准

 08-09 13:00  悬赏 10  发布者:111yc_……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惠州 回答:(1)
我是6月25日进一厂做暑期工的,已经做了一个多月了.当时厂方的经理说做满40天就可以走了,现在已经超过了.现在要辞职他们不批准,以赶货为理由不给我辞职,要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09日 13时34分
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式员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即可离职。虽然对于暑期工并没有做专门的规定,但是从立法的原意看劳动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因此建议你在提前书面通知单位后再离职,如对方克扣工钱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上海徐汇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山西太原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615
天津 河东区
人气:3044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05314
湖南 长沙
人气:16856
广东 广州
人气:3934894
重庆 渝中
人气:39737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