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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充值办了卡~如果老板跑了怎么办?

 08-10 16:03  悬赏 20  发布者:shz77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1)
2011年8月4日记者陈锴凯核实报道:这家美发店紧靠北景园菊香苑,叫峰上连锁。位于迴龙路211号,离东新路约150米。美发店左右两边分别是一家洗车行和一家五金店。马路对面是中国移动北景园营业厅和一家温州速食小吃店。

    美发店100多平方米,透过大门玻璃可以看到,里面已经清空,只剩下三个垃圾桶。玻璃门上贴了4张“出租转让”、1张泛黄的旧招聘启事,还有1张告示。

    告示上面写:“本店重新整顿,原北景园消费卡转到半山消费,如有不便敬请谅解。地址:半山路38号,电话:8812××××”。

    给快报来电的孙女士说,这家美发店已经开了四五年,是北景园小区最早的理发店之一。因为理发师剪头发的水平不错,小区内的业主、租客都喜欢到这里剪头发,积累了不少老顾客。

    孙女士在这里剪了3年头发,还推荐不少小姐妹去。前几天去剪头突然发现理发店关门了。

    孙女士说:“7月底我去洗头,说要内部装修,敬请期待。8月2日晚上我老公去剪头发,理发店就关门了。告示让我们去半山路那家店消费。我老公赶过去了,结果半山那家也关门了。门口聚集了很多会员。还有人报警,说老板跑了。”

    孙女士提到这家美发店的会员都是充值消费的,一次最少充值1000元,多的有8000元、10000元。

    事后,孙女士给这家美发店经常给她做头发的美发师阿南发了短信,询问情况。

    阿南回了两条短信。第一条短信,阿南说他人在老家,店里的事情他也不太清楚。第二条短信,阿南说7月18日回老家到现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也找不到老板,他也是受害者,还有1万多元工资没发。

    昨天,记者多次电话联系阿南,对方手机一直处于忙音状态。

    而美发店玻璃上贴出的“出租转让”的联系人陈先生说:“我是房东,理发店的合同5月份就到期了,老板一直拖欠房租,结果拖了2个月,人去店空我也找不到他了。他还欠我几万元的房租呢。”

    昨天下午,迴龙路上来往行人不多。陈女士刚从外地回来,打伞经过峰上连锁。

    陈女士见记者在拍照片,好奇地问怎么回事。

    峰上连锁旁边的五金店店员说:“老板跑了,突然之间就搬空了,连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也在他们这里办了会员卡呢,还好钱不是很多。”

    陈女士一脸惊愕:“啊?老板跑了?!我也在这里办了会员卡呢,卡里面还有1000多元没消费呢,怎么办?”

    温州速食店老板说:“上周日(7月31日)晚上11点多,我当时还看到有顾客在店里做头发呢。8月1日早上9点多,我从菜场买菜回来,就看到店里面搬空了……”

    记者又赶到半山路38号,店门紧闭,门上贴了张告示:“尊敬的顾客:本店近日内部整顿,本周五正常营业,如有不便,敬请谅解。8月3日。”

    旁边服装店店员说:“是理发店老板跑了,听说北景园的店、丁桥的店、还有这家店都关了。里面的毛巾、吹风机都被搬走了,很多人几天前就来闹过了,上午工商、公安、理发店员工、顾客都来过了。这张告示昨天还没有的,不知道是真是假。”

    昨天,辖区派出所证实接到了关于峰上连锁的报警。

    把半山路38号的告示告诉了孙女士,孙女士说:“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无论如何,应该告知我们顾客,让我们知道怎么回事,跟我们说一声。这周五能不能开,我们只能等了。”

    由于一直联系不到峰上连锁的老板和工作人员,到底是怎么回事不得而知,我们也将密切关注事情发展。

    这样的情况请问该怎么做?已经报了案,相关地方派出所不肯出面,派出所还说:“一方是自愿办卡,另一方又是经营不善,没办法证明老板欺诈”。但这样的说话也不是解决办法的说法。难道就这样算了?有那么多受害者的钱,就这样算了。请律师帮忙分析!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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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8月10日 16时39分
1、“充值办了卡~如果老板跑了”这是诈骗,公安机关应该管辖。
2、如果数额大,应该涉嫌合同诈骗。
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就是——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
追问:

王律师你好!
这个峰上店2010年底装修过一次,峰上店经营了8年有余,很多新老客户都在那办了充值卡(一般要求1000元起充,不同折扣充值不同金额,最高是8000至10000万起充)。
现在如果当地派出所不肯受理,我们应该如何找机关处理?是写告书吗?如果要写,步骤怎么走?

回答:

1、不受理,找派出所的上级即公安局。
2、公安局不受理,要求给予书面答复,再去检察院要求监督立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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