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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帮忙,劳动纠纷

 08-15 20:36  悬赏 5  发布者:yangya……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沈阳 回答:(2)
2011年3月在幼儿园工作到现在6个月了,没签劳动合同,交了200元押金,说是如果不干了,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否则押金不返还。现在不想干了,没提前一个月告知。1·想问问押金能否要回来,怎么要。2.如果申请劳动仲裁什么程序,(请详细说明仲裁程序)费用多少,谁付费用?3.没签劳动合同,没交劳动保险,用人方是否错在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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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7057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16日 13时46分
1、收取押金违法,可随时投诉要求退。
2、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3、无保险无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及社保,及随时辞职。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5 21:51
用人单位存在多处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具体为:1、不应收押金。
        2、没签劳动合同。
        3、未交社会保险。
解决方式: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返还押金、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保险等,仲裁不需交费。
如需帮助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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