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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

上海-南汇区 08-18 14:36  悬赏 15  发布者:zixunj…… 给我留言  回答:(2)
单位是做六休一,没有周末。我是从7月3日至8月4日,除中间请假一天,总计共32天。因为是暑假,所以整整32天没有一天休息。单位承诺9月份以后调休,但是我现在已经辞职,不可能再有以后的调休。这32天的工作单位只给了200元的加班费。是在上海工作,基本工资是1500.知道单位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所以想知道应该如何计算加班费。每日的工作时间是从早8点至晚5点,偶尔还会加班,除去中午的休息时间(其实因为是培训机构,即使是中午的吃饭午休时间,也还是在照顾孩子),每天是8小时的工作时间。还有想请问加班费是否应该是双倍工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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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18 16:02
双休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话,应支付200%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8-18 16:09
不知道你是在校生还是正式员工,如果是在校生,严格将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律的约束,只能按民事法律约束。
如果是正式员工,且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双休日的加班,有权获得200%日工资的加班费,对于单位未足额支付的加班费,可以要求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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