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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出补交公积金和社保问题

上海 08-30 10:03  悬赏 0  发布者:yellow……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是毕业一直在上海一家公司上班7年多,公司2011年之前只给我们交了综合保险,公积金和社保都未交,请问我可以主张公司补交吗?最多几个月?若公司再说缓交我该怎么办?另外我可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公司应该给我补偿吗?谢谢,期待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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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30 10:15
外来人员以前是交综保的
回复时间: 2011-08-30 10:28
11年之前外来人员是交的综合保险;你无权要求补交的;自己辞职不会有补偿的
追问:

首先感谢你的回答,请问09年这个通知是强制有效的吗?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沪人社养发(2009)22号
本通知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另外我的公积金也无权补交吗?

回答:

这个规定只适用于一部分人并不是所有的人

追问:

沪人社养发(2009)22号
一、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具有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我是外来城镇户口,并与09年5月31日和公司续签定的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是符合第一条的
烦请详细解答,非常感谢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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