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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求我去外地工作,我可以不去吗?

四川-广安 01-25 17:14  悬赏 0  发布者:scganw……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一用人单位无固定期限的正式员工,最近因单位搬迁,单位没有工作做,单位就把我派遣到同属的另一家子公司去“学习”, 名为学习,实为工作,在另一个行政地区,距离200公里,为期大概2、3个月,没有如实说明告知,没有征求意见和协商,不去就打旷工,霸道得很。
我的劳动合同里没有这样的义务。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作地点变更?我是否有权拒绝?
如果被打“旷工”,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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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25 17:40
您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6-01-25 17:22
你好,你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6-01-25 17:26
是否属于工作地点变更需要看你们当时签定的劳动合对工作地点是怎么约定的,没有特别的约定就是变更工作地点,你有权拒绝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双倍赔偿的问题可以不那么充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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