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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薪酬

 01-29 15:38  悬赏 10  发布者:diffic……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黄浦区 回答:(1)
你好,我是一名在校学生,目前在徐汇一企业实习。公司每月只打我一半工资,另一半工资必须要我拿交通发票去才打给我。公司美其名曰是避税。我提出申请扣我个人所得税并一次性付清每月工资,公司也拒绝了我。因此,公司常以我没发票而拖欠工资。本月我离职后,公司还是只打一半工资给我,要我直接寄发票给财务之后才会打款给我。请问公司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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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1月29日 15时45分
你好,是不合理的。
追问:

那请问我要怎么去讨要这部分工资呢?我的领导摆出姿态说公司就是这么规定的。大家都是推脱责任的。

回答:

可以去打官司的。

追问:

但是我没了劳务合同,只有工资单和工号这样可以吗?公司是否是存在逃税的?另外工资单上公司只说明了打给我的一部分工资的数额,没有提及另一半工资的数额,这样也是否证据不足了?谢谢

回答:

你好,工资单和工号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律师很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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