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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疗期內被公司以旷工名义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程序、依据皆不成立

安徽-蚌埠 01-30 15:5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医疗期內被公司以旷工名义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程序、依据皆不成立,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我曾到公司上班,公司既未安排从事原工作,也未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反而提高劳动强度,我被迫找公司调整工作岗位,但公司不同意,并劝我回家休息,我只好请假疗伤,去年1月23日,公司口头以车间活重,我手不能干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当时提了三个条件/,但公司让我回家等候通知,而公司久拖不答复,去年3月11日我收到公司寄来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此时才知公司早已2月1日就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解除程序是否合法,我可以获得医疗补助费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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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1-30 17:23
你好,如果公司违法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但诉讼时效为一年,你去年3月11日到今年3月10日,建议尽快申请劳动仲裁,否则过了诉讼时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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