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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维权纠纷

陕西-西安 09-06 12:36  悬赏 0  发布者:ztw091…… 给我留言  回答:(2)
陕西金泉置业在电子城丁路开发的凯跃巴厘公馆,宣传彩页以及销售模型与实体差距很大,无论是景观还是建筑方面都大大缩水,原来销售模型所宣传的室外建筑露出地面23层,盖好成22层,几十户22层业主的利益完全损害,找开发商他们完全不承认,更有甚于说,打官司我们想告赢开发商门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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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6 13:07
找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1-09-06 13:4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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